据了解,新规定明确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新规实施前,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只要求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甚至一些“皮包”公司进入此行危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