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单位即日起至12月31日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5日内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申报。本次资助范围涵盖建站资助、进站资助、特约研究员资助、学术交流资助、探亲补助、出站资助、配套资助、奖励资助、公共实验室启动资助等九方面。
据介绍,东莞市辖区内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下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下称“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下称“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称“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公共实验室、服务于博士后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以及其他引进博士后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均可申报。
通知指出,2022年东莞市博士后资助内容包括九方面。东莞市财政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给予建站资助。对新进站的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进站资助。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特约研究员给予特约研究员资助。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开展学习、做访问学者等短期进修的在站博士后、特约研究员,给予定额补助。
在探亲补助方面,东莞市财政对设站单位从优秀外籍博士和留学博士中招收的、主要家庭成员在国(境)外居住的博士后人员和特约研究员,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一次探亲补助。
东莞市财政还对出站后选择来(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或在莞自主创业的博士后),给予接收单位(或所创办企业)出站资助。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博士后资助项目的,东莞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资助。
对于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优秀等次的设站单位,东莞市财政将一次性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表彰奖励的设站单位和人员给予1:1配套奖励,对主动为东莞市设站单位推荐并成功招收博士后人员的人才机构给予奖励资助,对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博士后公共实验室(研究中心)启动经费资助。
申报流程有哪些?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填写好博士后资助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整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并报送至设于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内的东莞市优才中心。松山湖博士后工作站分站需松山湖博士后工作站总站加盖公章。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各申报单位需按规定程序办理资助申请。受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助资金。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材料须知和博士后资助资金网上申报指南请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查看,或致电东莞市优才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