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提供派遣工;劳务外包为相对独立的项目提供全部劳务。
(2)用工需求不同
对于劳务派遣,用人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量“派遣工”派遣公司完成的工作量与派遣公司无关。对于劳务外包,分包商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协议“工作量”,对于承包商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分包商无关。
(3)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员工为用人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派遣员工一般只占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不是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外包员工应占整个项目用工总数。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人单位按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人数结算费用,结算方式为“工作人数乘价”。在劳务外包协议中,分包商根据承包商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结算费用。“工作量乘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6)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即使经理本身是派遣员工,他仍然代表和行使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责。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分包公司不参与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7)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实体或者个人(不建议分包给个人,实际上个人外包往往被判定为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