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一样,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看似字相同,实则差别相距很大,从字面上来说,劳务派遣,是把人派出去 到一个公司去上班。而劳务外包,是把人当成一个物件包出去给一个公司。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动者,不得随意退回。
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
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不一样!盛达外包为您做一个讲解:
什么是劳务外包?
事实上,如今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
在一般情况下,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外包。
什么是劳务派遣?
事实上,根据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现年薪通常为5万到10万之间。
事实上,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那么,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六、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八、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九、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十、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劳务外包“包”的是“事”。好多劳务工转成外包工,傻傻地分不清,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你若是劳务派遣,你还是“人”;你若是劳务外包,你连“人”都不是了。两者怎么能是一回事呢?
大海公司建了个职工食堂,需要招10人。可以招合同工(俗称正式工),但认为食堂工作不是主体核心业务,招正式工费钱费力还不敢辞退。干脆招劳务工吧,于是委托小河劳务招10个人,这10个人被小河公司派遣到大海公司。大海公司考勤管理,面对的是10个“人”。
2016年以来,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劳务工比例不能超过10%,超过的部分要转为正式工。大海公司一看食堂10个劳务工比例太高了,又不想转正式工。于是,又发明了业务外包用工制度。
把食堂这项“业务”连工作和用人打包成一个“业务外包合同”,包给了下水道(化名)外包公司。也许下水道公司本来就是小河公司(变身)而来的。大海公司与下水道公司签订的“整体业务外包”合同。这10个人与下水道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注意,这10个人,原来是劳务工的时候,他们还是10个“人”,现在对大海公司来说,只是10个工作量而已。
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大海公司),因为是10个“人”,适用的还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是公法,强制性执行的。受到劳动法保护还是严肃的。
劳务外包工,与用人单位(大海公司),不是“人”,只是一个“工作量”,一个“物品”,适用的是合同法。就是一项业务合同而已,不对劳动者负责任。
说的简单点:
如果你是劳务工,你是劳务公司派到大海公司工作的“人”,大海公司必须把你当“人”看,你也要遵守大海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有问题,用人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你是外包工,你是外包公司的“人”,但对大海公司来说,你是一个“事”。大海公司只管理“外包出去的业务”是不是达到了“工作量”,不能管理你们这些“人”。如果有问题,用人单位没有任何责任。
对大海公司(用人单位)来说,10个劳务工从事简单劳动,不会影响公司核心业务。你们不愿意干,随便找一个劳务公司再派10个人来。所以,这些岗位叫做三性岗位。大海公司不在乎你们,你们的培养发展和职业空间,没人管。因为你们不重要。福利待遇,可能只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到十分之一,虽然你们都在一个写字楼里上班,但差距就是这么大。什么同工不同酬?没人管,因为你们不愿意干可以走人啊。
对大海公司(用人单位)来说,10个外包工,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业务合同”,一个“事情”,而不是面对10个“人”。大海公司不能管理你们,你们完全由外包公司管理。出了什么问题,与用人单位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虽然你们10个人还是干着原来的活,以前还是“人”,现在只是一个“工作量”了。
所以,奉劝大家,但凡有能力找到正式工岗位,就不要找劳务工岗位;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找正式工,那么就退而其次找个正规的劳务公司,多少受到保障,原则上不要找外包公司。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现在的外包公司,也都是从劳务公司转化而来的,有时候由不得劳动者挑三拣四的。无论如何,注意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不一样。
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派遣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由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报酬、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作管理,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发放薪资,缴纳社保等。
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用工关系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实际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机构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核心内容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方完成,发包方按照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外包费用,承包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发放薪资等。
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方的非核心业务。不少承揽合同、委托合同都可以归入劳务外包范畴。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如保安、保洁、餐饮等)、短期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相同之处在于:实际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意思自治,只要合同内的条款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在此基础上,发包人只与承包人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更多地体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合同内的所有条款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均需要对劳动者承担责任。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
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直接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仅注重承包人所交付的工作成果,而不注重具体工作过程,承包人必须对工作成果负责,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条件和标准时,发包人才需按照约定支付外包费用;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只要劳动者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无论工作结果如何,用工单位都应按照《劳动派遣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其支付劳务报酬。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无须对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承担用工风险;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例如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通常情况下劳务外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劳务派遣公司 @蓝招网 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外包与派遣,这两个其实是不同的,51酱详细给大家分享下二者的区别。
劳务派遣
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简单理解就是:派遣单位把自己的员工,派到你单位工作,被派遣的员工和你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只是派到你这里干活的,用人单位只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就行了
劳务外包
也可称之为岗位外包,指企业根据需要,将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职能外包出去,由第三方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或公司进行管理,以降低经营成本,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举个例子,A公司最近由于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在北京设立一个办事部,需要招聘几个技术开发人员,由于总部在深圳,为了节约总部人力成本,所以将本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做的工作(如员工入离职管理、劳动关系、五险一金管理、发薪报税等基础事务性工作)外包给51社保,A公司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即可,这样一来就可以“只用人,不管人”。
实际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①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条款中对劳务派遣单位主体资格和派遣人员具有严格的规定。劳务外包除特别法规定以外,通常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②管理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员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分包中的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③适用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于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且通常不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劳务外包,适用于发包单位的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人员,且外包员工应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除了以上这些差异,还有发票开具、纳税方式等存在不同,这里给大家看张图更容易理解: